| rosu's profile连岳的第八大洲BlogLists | Help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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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ptember 02 溃败路线图富士康事件从媒体广泛跟进到中X部下封口令,只有四五天时间,这四五天就是传统媒体的生存空间。而随着对门户网站的加强控制,再加上它们的稿件基本上来源于传统媒体,大网站的生存期几乎和传统媒体一样;我前几天和一个纸媒的朋友开玩笑说,对网络的控制,其实是让传统媒体受益的。富士康事件的后续,可能只能零星存在于一些BLOG了。这个路线图,基本上就是所有敏感话题在中X部追杀之下的可悲场景。对BLOG的控制也是迟早的事,那时候,只能祈求英文媒体多多关心中国的事情了,也只能祝愿中国人的英文水平越来越高。 有两件事是在媒体上永远无法说的,但必须是我们的常识,一是大陆的所有媒体都是党报,是党的喉舌,与最后的真相无关,二是大陆所有的法院都是党的暴力机器,与最后的公正无关。一个市委书记,控制他领导的报纸与法院,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;只要事情一大,入了他的法眼,那么,他的旨意可以包装成压倒性的舆论支持与“公正”的法院判决。媒体能做的,也只是在四五天内迅速掀一角事实,然后等着封口令,富士康作为一个超级财团,所犯之事又被视为“中国制造”的常态,中X部出来保,是必然的。在大陆,再有责任的媒体,都只能像个游击队,朝虚假放几记冷枪,指望事件持续发酵,最终达到真相,那是痴人说梦。正是因为这点,我对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《第一财经日报》充满敬意。也正是因为这点,我鄙视那些有意遗忘我们所在现实的貌似中立者。尤其可笑的是,中X部的禁令已下,仍然有人在谈公正与客观。富士康若是狡猾一点,一点机会都不会留给媒体,直接找市委书记把事情做掉,把总编撤了,一点动静都没有,那里要像现在一样搞得灰头土脸?当然此事之后,所有的财团都知道应该如何控制不利于自己的事情,打官司索赔肯定是下下之策了。 在这次事件中,我最喜欢的是贺卫方先生在接受《南方都市报》采访时说的话,一个知道法的本质是什么的人,一个知道现实当中法又是个什么东西的人,他对富士康事件的定性,我认为是最合适的:“这是一种震摄、淫威”。媒体找到机会说一点真相并不容易,可惜的是,最后还是只收获了原本就存在着的贺卫方先生。 下面转载一下贺先生的说法。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则认为这个案子很荒唐,“大企业应该接受公众和媒体严格的监督。最 荒唐的在于诉讼的对象不是媒体本身,而是记者,记者在自己报纸上发表文章是一种职务行为,是受报社委托的,所以诉讼对象是完全错误的。另外,法院受理此案 后,没有做一个基本的审查,就采取措施查封了个人的财产,给人的感觉是任何一个环节都留下了严重的错误”。 贺卫方说,中国的法治刚刚起步,有时候会让一些人觉得只要有办法把路摊平,搞掂,什么事都能做到。“而他们又有强大的阵容和财力,实际上迄今为止,他们的判断是对的”。 “这是一种震慑、淫威”,贺卫方说,“他是要用这样一种方式使其他的媒体产生一种寒蝉效应,我想这也是案件处理中司法界必须要考量的问题,如果媒体对企业行为、政府行为都不敢去发表批评性的意见,那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?”“这个案子无论结果如何,到目前让人非常忧虑”。 贺卫方觉得西方国家处理这类案子的经验值得借鉴,“是否立案应该有一个相当严格的审查,比如是不是有实际恶意的证据,诉讼方必须要提交证据表明,被诉方明知道所报道的内容是虚假的,还要把报道发表,才能构成一个立案的条件”。 “最后会不会判3000万?我觉得不大可能”,贺卫方根据自己研究众多案例的经验说,“诉讼 人狮子大开口,最后的判决往往都很少。但是非常讨厌的是,我们国家法院在受理这种案子时,是按标的额来收取诉讼费,主张的越多,法院的收益越大。这个案子 我估计有20万以上。最后判决数额很少,比如赔偿30万,但诉讼费是按3000万收取的,而诉讼费又往往是由败诉一方缴纳,等于如果两个记者败诉,不管判 赔多少,他们要付出的代价相当大”。 (南方都市报)本版采写:本报记者王吉陆Comments (2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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